热线电话:023-45632955
欢迎来到龙乡求职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企业政策

“战疫情、送温暖”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之用电用气优惠

来源:龙乡求职通 时间:2020-03-04 作者:龙乡求职通 浏览量:

1、政策要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中小企业

电力用户 2020 年 2、3 月份电费,按现行政策的 90%结算。对非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转供电用户,各转供电主体应将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少结算的 10%的电费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不得截留政策措施红利,确保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措施落实到位。 豁免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2020 年 2 至月份企业用电的功率因素考核,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

政策依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的通知》(渝发改能源

〔2020〕144 号)

受理单位:区供电公司咨询电话:95598


2、政策要点:对属于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的 中小企业,其2020年2、3月份用气价格,按现行天然气销售价

格的90%结算。

政策依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降低中小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渝 发改能源〔2020〕129号)

受理单位:潜能燃气公司

咨询电话:45685014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Copyright C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龙乡求职通

地址: EMAIL: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