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要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满足实体经济有效 信贷需求,确保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发挥好市场报价利
率(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 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政策依据:《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
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受理单位:各银行机构
政策时限: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咨询电话:区金融中心 45879133
2、政策要点: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政策有效期内,对 地方法人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
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 效评级。
政策依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
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 号)
适用范围:地方法人银行
受理单位: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政策时限: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咨询电话:区金融中心 45879133
3、政策要点: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
地方金融机构利用灵活、高效、便捷的经营特点,开展网络贷 款业务的机构发挥互联网和平台优势,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 区、行业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利用科技手段开发新产品,酌 情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还款 来源的客户缓收或减免利息。
政策依据:《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
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受理单位:各金融机构
政策时限: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咨询电话:区金融中心 45673122
4、政策要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产品生产加工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 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金 融机构通过建立专列信贷规模、专项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专门绿色信贷审批通道等机制,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减少担保 增信要求,提高订单贷、信用贷占比,切实保障实体经济信贷 需求。
政策依据:《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
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受理单位:各金融机构
政策时限: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咨询电话:区金融中心 45879133
5、政策要点: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
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开通票据贴现绿色通道,鼓励其按低于市 场利率办理贴现,人行重庆营管部优先支持其再贴现需求,原 则上不对票据类型、贴现利率、单张票面金额设置限定条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
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
受理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各金融机构政策时限: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咨询电话:区金融中心 45879133
6、政策要点: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应主动对接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 较好的企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 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贷款费减半收
取政策,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 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政策依据:《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
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
政策时限: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咨询电话:区金融中心 45879133
7、政策要点:免费提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应急转贷服务,应急转贷的比例提高至原到期应还贷款额度的 100%;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获得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价值风险 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减免 20%。
政策依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
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步伐的意见》
受理单位:重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工行、农行、重庆银 行、重庆农商行在铜支行按职责分工受理。
咨询电话:区科技局 4567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