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中心、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区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内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 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重庆英才计 划,推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按照《铜梁区支持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10条措施(试行)》(铜梁委发〔2018>10号,以下简称“龙乡人才政策十条”)《〈铜梁区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10条措施(试行)〉实施细则》(铜委人才办〔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第二批高层次创新创 业人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